康复中心被判腾房 60名聋儿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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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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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8年仍不搬 被残联起诉 一审败诉上午二审

本报讯合同到期已8年,天云听力言语康复训练中心迟迟没有搬离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院内南平房。去年,海淀残联将康复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房屋,这也意味着在康复中心的60多名聋哑儿童将无家可归。昔日亲密的合作伙伴,为何会“反目成仇”?今天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天云听力言语康复训练中心,原名叫聋儿康复中心,2002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残联开展聋儿语言训练工作,2010年7月获得海淀区民政局下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从事以非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事业。办学期间,多家媒体对康复中心进行报道,广受社会认可和好评。

2004年,海淀残联与康复中心的负责人全贵云签订《协议书》合办海淀区聋儿康复中心。协议期限至2005年2月19日,后又续签至2008年3月31日。根据协议,残联给全贵云提供残联院内南平房及院落为教学场地,由全贵云负责聋儿的教育和生活。

之后,聋儿康复中心改名为天云听力言语康复训练中心。协议期满后,全贵云未与海淀残联再续约,也没有继续交纳管理费。

2012年至2015年,海淀残联多次发函要求康复中心将占用的房屋腾退,但全贵云一直在使用房屋办学,对她来说,找一个合适的场地太难,搬走意味着中心内60多名聋儿将无法安置。

无奈之下,海淀残联将全贵云及康复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管理费3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间的协议已经到期,全贵云占用房屋缺乏合法依据。判决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天内腾退房屋。至于海淀残联主张的管理费,因超诉讼时效被法院驳回。

不满这样的判决,全贵云及康复中心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在今天上午的庭上,海淀残联坚持一审中的意见。康复中心则表示,协议书中没有明确约定期满后的权利义务,没有约定期满腾退。其代理人称:“上一届残联的领导和我们有过承诺,承诺先找房子,后腾退,有一个过渡期。一审判决一个月之内腾退,这不符合现实。”

康复中心认为,残联有义务帮助康复中心健康发展,中心现在受限于资金不足等因素迟迟未能为聋儿们找到新家。

全贵云则表示自己从事残疾人事业14年,如果自己影响残联的工作,那她可以离开。房屋的使用人一直是康复中心和残联,残联不应该诉她腾房,她只是康复中心聘用的老师。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仍在审理中。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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