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医保
在去年,经市政府同意,市残联与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将人工耳蜗材料费纳入医保,解决了汕头市许多患儿的燃眉之急,更为他们术后顺利康复赢得了宝贵时间。根据新政策,对象为本市7周岁以下参保聋儿或7到17岁“语后聋”参保患者,听力损失为重度耳聋以上,经指定评估医疗机构耳科专科医生筛查,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但未纳入国家资助者。这类人群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人工耳蜗材料费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为15万元。限额内的人工耳蜗材料费及植入手术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尽管如此,符合条件的患儿家庭须先自己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等到出院后再根据新规进行结算报销,这也让很多家庭承受不起。
经过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今年4月1日起,在汕大医附二院、附一院、市中心医院这三家本市指定的医院开展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符合条件的患儿,前期不用自行垫付费用,可在医院进行政策内的即时报销结算,真正意义上解决了患儿家庭的“后顾之忧”。“小维今年17岁,是典型的‘语后聋’患儿,经过评定后符合新规的条件,从入院实施手术到出院的一个星期,费用总共是17万多元,他实施手术的时间正好赶上了即时结算的启动,住院期间每交一笔押金就能立刻进行报销,前后自付费用才4万多元。”汕大附二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医师吴先光告诉记者,这17万多元,别说放在一个贫困家庭,就算是一个普通家庭也是难以承受的,尽管有这项新政策,但先行垫付17万元也是“难上加难”,因此后续即时结算的出台是从根本上完善了新政策。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11月政策实施后,目前共有38名患儿申请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那么即时结算要怎样进行办理呢?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患儿到汕头市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的,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及市残联确认的《汕头市7周岁以下及7至17岁语后聋参保患者人工耳蜗植入治疗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办理住院记账手续,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按规定记账,属参保人支付的费用由医院向参保人收取。“由于之前即时结算系统在逐步建设,因此需要患儿先行垫付费用再进行报销,现在只要在住院期间,每交一笔押金,医院就会对可报销部分与自付部分进行初步估算,向患者收取大概的自付费用,等到出院结算后,根据结算的总费用,以多退少补的原则,向患者退回或收取自付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患者的资金压力。”该负责人说。
来源: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