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残疾儿童救助政策
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要求,促进残疾儿童家庭尽快脱贫致富,山东省金乡县残联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并做到不同类型残疾儿童获不同救助政策。
扩大范围,提高补贴标准。2016年,再次调整残疾儿童救助范围,将在定点机构康复的脑瘫、智残、孤独症、听障儿童由0-7周岁扩大到0-9周岁,救助人数预计增加到130人。听障、智残、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康复救助标准为12000元,脑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为13200元。
落实补贴标准,做到精准救助。对全县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患有智障、听障、脑瘫、自闭症并且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儿童,按实际救助月数,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生活补贴。据统计,低保残疾儿童每月包括低保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补助、生活补贴、医疗康复补助等补助每年高达16000元。
保障异地康复,实行人性化服务。由原来残疾儿童必须在济宁市所属定点机构放宽到可在本省范围内,就近就便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满足流动人口康复需求。同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项目管理、经费使用、康复建档率、康复评估率、康复有效率、儿童在训率、家长满意率定期进行考核督查,确保康复效果,实现公平救助。
来源:山东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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