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特殊教育专业听障学生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校园面积2804亩。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7000余人,研究生3600余人。专兼任教师17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74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5%以上。博士生导师36人,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大学、内蒙古大学、澳大利亚联邦大学等海内外高校联合开展博士培养。
学校拥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重庆)”等三个国家级基地,是全国先期两个“中德(重庆)职教合作示范基地”之一,是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特教基地学校”。拥有重庆市职业教育测评与师资培养协同创新中心和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幼儿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教师资、管乐师资等多个市级培训示范基地。全国首批部校共建“重庆新闻学院”,以及重庆旅游学院、重庆音乐学院、重庆幼儿师范学院、重庆特殊教育学院也依托我校设立。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教育科学学院具有强大的研究、学科与社会服务平台,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建设学科——特殊教育学,是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研究训练基地、重庆市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基地、国际聋人高等教育网络组织(PEN)成员单位。特殊教育专业为学院特殊教育系下设专业,该系前身是1988年建立的重庆师范学院儿童智能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开始单独招收听障学生,至今已招收了两百多名优秀听障学生接受大学本科教育。
我校在特殊教育专业下为听障大学生设置了两个方向:聋人教师教育与残疾人辅助技术。以计算机技术、信息科学、艺术设计等课程为专业基础,以培养聋人师资与残疾人辅助技术人才为主要任务。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分三类:第一类是提升基本人文素养的课程,包括大学的通识课,以及专为聋人开设的基本素养课程如手语、大学语文、人际沟通、心理健康等;第二类是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养的课程,包括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特殊教育概论、听力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教学活动设计等;第三类是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辅助技术相关课程,包括计算机原理、网页制作、计算机系统与系统软件、绘画、造型设计、动画设计、广告设计、三维绘图软件等。
我校是全国首家设立并具有相关聋人教师教育培训师资及课程的单位,我校部分听障毕业生受聘聋校及其他特殊教育机构担任专任教师或生活老师。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通过《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版)》,其中第三十四条为聋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身体条件和普通话水平松绑。因而我校这两个专业方向不仅填补了国内残疾人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空白,开拓了我国特殊教育和残疾人事业的新领域,更将残疾人的特殊需求转化为专业优势,有利于拓宽残疾大学生的就业途径。除了学科设置外,我校还承接了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项目,为聋人实践和就业创办了聋人工作室。在日常生活和管理中,基于最新的融合教育的理念,让聋生与听生一起生活和学习,为聋人破除聋听隔离,顺利走入主流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国招收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优秀听障学生(文理兼收),招生计划为30名。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不同区域分片招生,各地区分类及计划招生人数如下表所示:
分区 | 省(区、市) | 计划招生人数 |
一区 | 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山东 | 0-8 |
二区 | 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河南、河北、海南 | 0-7 |
三区 | 西藏、新疆、甘肃、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 | 0-15 |
四、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持有残疾证,残疾类别必须为“听力残疾”或“听力言语残疾”。
3.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除听力与言语外),具备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4.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5.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获取全国统一高考以“18”开头的14位考生号。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15日(注意:3月15日为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报名材料。
3.所需材料
(1)高中毕业证(或应届学生证明)或同等学力复印件。
(2)户口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
(3)考生参加当地高考的报名表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的公章或复印件章)。
(4)体检表。
(5)报名表,考生本人亲自填写,并由考生所在学校签字盖章,报名表中的考生号是指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报名的 14 位考生号。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 张。
(7)高中成绩单(非必选项,若有请提供)
4.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因理解有误或疏忽而造成材料不齐或材料不实,报名无效,后果自负。凡考生所交的复印件材料,在考生报到时均需查验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招生办公室会根据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于3月21日公布资格初审名单,请考生关注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3)报名表、体检表,以及考试大纲在本简章末尾处附件下载。
(4)报名时请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如有调整,我们将及时电话通知。
六、考试
1.领取准考证:3月30日15:00—17:00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地点为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砺志楼教育科学学院2228办公室。
2.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时间 | 科目 | 科目 |
3月31日 | 9:00-11:30 文科综合考试 |
14:00-16:30 理科综合考试 |
4月1日 | 9:00-11:00 面试 |
14:00-16:00 面试 |
3.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4.考试内容:分综合素质考试和面试两部分,共400分。
综合素质考试共30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占150分,每场考试各150分钟。语文和英语构成文科综合卷,其中语文100分,英语50分。数学和计算机构成理科综合卷,其中数学60分,计算机90分。
面试占分100分。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的团体面试方案。进行主题讨论(时间3分钟),之后由考官向每位考生提问并根据考生综合表现打分(总分100分)。面试现场有相应辅助人员,考官依据评分细目表按学生的考号打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七、录取及入学安排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分区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当分区报考人数不足时,分区计划可适当调整以满足生源不平衡状况。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择优录取。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再次进行信息审核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八、证书与学位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本科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
九、就业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就业政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我校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合格毕业生。
十、其它
1.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同时学院设立相应类别奖助学金。此外,学校和学院还开设了特殊困难临时救济渠道。凡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相应路费补贴,具体咨询教育科学学院曾老师,电话:(023)65910363。
3.2018年3月30日,教育科学学院将安排相关志愿者为考生提供服务;如自行驾车前往,可由学校北门进入校内。届时请留意相关指示牌。
4. 本招生简章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为准,若有调整,按照最新文件执行,学校招生办公室会及时在网站上发布补充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特殊教育系办公室唐老师(023)65363469;学校招生办公室赵老师(023)65910013。
2.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225学生工作办公室收件人:曾老师电话:(023)65910363 邮编:401331
附件一: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2018年单考单招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2018年体检表
附件三:重庆师范大学2018年特殊教育专业听障学生单考单招考试大纲
附件四:交通路线提示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