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帮助残疾学生提升学历,残联还给学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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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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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满足全省残疾人日益增长提升学历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提高残疾人文化专业素质,树立自信,提升学历水平,增强实现就业和融入社会的能力,按照省人民政府《贵州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开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和课程,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保证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同等享受高等教育资源,提升残疾学生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经省残联和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共同研究决定,充分利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和教育资源优势,联合开展残疾人学历提升教育。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本科专业。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贵州省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点面向听力言语残疾人招生。
  (二)专科专业。普通高中、特殊教育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贵州省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重点面向听力言语残疾人招生。
不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兼读或套读国家开放大学各专业。暂不招收视力残疾人。

二、招生专业

  (一)开放本科(专起本)专业4个:
  行政管理、会计学、法学、广告学。
  (二)开放专科专业5个:
  行政管理、社会工作、法律事务、会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学员根据实际及需求,可自愿选择其他专业报读。

三、报名登记

  2019春季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8日,秋季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在报名时间内,电大各分校(工作站)与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残联协商,可集中时间组织报名,也可让学员自行到各分校(工作站)办理报名。
  学员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报读本科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
  电大各分校报名结束后,将所报学员资料报经省电大复审、国家开放大学终审合格后学籍注册,正式完成入学手续。

四、教学组织

  残疾学员可选择就近的教学点入学,原则上单独组班。学习方式主要以自主学习、网上学习和面授辅导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听力言语残疾学生的生理特点,授课形式主要采取多媒体方式,通过电脑演示、PPT课件等形式开展教学。

五、学费及补助

  (一)学费。按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黔价费〔2002〕294号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招生简章)。残疾学员按两年交纳学费,在报名时和第二学年开学前,按学年先自行支纳学费。
  (二)补助。省残联按残疾学员实际交纳学费的85%给予补助,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员、低保家庭残疾学员、重度残疾学员、听力言语残疾学员和智力残疾学员按95%给予补助。学费补助按分年补助的方式进行,分别在完成第一学年结束和获得毕业证后给予补贴。学员其他费用,不在补助范围之内。
  春季招生学员在完成第一学年当年1月底前、秋季招生学员在完成第一学年当年7月底前,凭《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学员补助申请表》(附件1)、缴费收据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残联申报学费补贴,县级残联审核后分别于2月15日前、8月15日前汇总报所属市(州)残联,市(州)残联分别于2月底前、8月20日前复核汇总后报省残联教就部。

  春季招生学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当年7月底前、秋季招生学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当年1月底前,凭《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学员补助申请表》(附件1)、《毕业证书》、缴费收据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特区)残联申报学费补贴,县级残联审核后分别于8月15日前、2月15日前汇总报所属市(州)残联,市(州)残联分别于8月20日前、2月底前复核汇总后报省残联教就部。每张缴费收据只能补助一次,不能重复申报。县级残联收到拨付补贴经费后要及时拨付给受助残疾学员。
  (贵州电大联系人:吴异 电话:18786079834)
  来源:中国残疾人就创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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