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特校开展学习宣传《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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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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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特校开展学习宣传《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活动

 
  为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进一步规范全区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社会事务管理局在全区教育系统安排部署开展《责任追究办法》学习宣传活动。
    近日,沂源县特殊教育学校通过深入、扎实、有效地学习宣传《责任追究办法》,让广大教育工作者、家长、社会全面了解掌握《责任追究办法》的条款内容,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正确履行职责,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中国特殊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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