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特校: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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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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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

201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市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范围内(以下简称“禁放区域”)全年(包括春节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我市立法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虽然不能燃放烟花爆竹了,但节日民俗喜庆方式多种多样,我们提倡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比如赏花灯等。过去踩气球的方式庆祝新人婚礼,也是不错的选择。此外,我市规定,逢重大庆典和节日,经公安机关许可,可举办焰火晚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市民群众可集中观赏,这也是庆祝节日的一种方式。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全市举报违禁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电话:110

全市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83630300,浦口区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电话为:58110317。

   祝新年愉快,平平安安!

 

                     南京市浦口区烟花爆竹禁放办公室

2014年12月




来源:南京市浦口区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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