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特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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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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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聋人网讯 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段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十五年制公立寄宿学校。学校位于乐清市乐成街道湖上岙村,占地面积13亩,建筑面积8600多平方米。
根据市教育局2015年对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安排,学校现向全市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康复班的新生,相关招生信息如下:
一、招生计划


  班级 对象  
小学 一年级20人 具有乐清市户籍,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中重度智力障碍适龄儿童(即二级、三级智力残疾)。 符合温委发(2013)5号文件规定的新居民的适龄残障儿童。
初中 七年级24人 具有乐清市户籍,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的中重度智力障碍适龄儿童(即二级、三级智力残疾)。
学前 学前康复班12人 具有乐清市户籍,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自闭症、言语障碍、脑瘫、智力障碍适龄儿童。

三、报名程序
1、要求到本校就读的儿童须由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2、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
四、携带材料
1、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残疾证、预防接种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一式两份);
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三张;
3、由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入学体检报告【除常规项目外,如有特殊体质必须加检以下项目:心脏病(心血管内科)、糖尿病(内分泌科)、哮喘(呼吸内科)、癫痫(神经内科)】;
4、近期由我市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诊断鉴定;
5、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入学经历证明;
6、外地区在乐务工子女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1).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外出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我市发放的《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3).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材料;
(4).在我市经商或者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含)以上且至今仍然参保的情况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
(7).经我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居民服务管理所查验过的父母婚育证明;
(8).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者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还应当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五、收费标准
1、学前康复班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2、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寄宿费全免,伙食费每学期2000元。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至6月2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学校地址:乐成街道湖上岙村湖前路2号(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对面)
学校网站:www.yqtsjy.com



学生家长来校时,从乐清车站下车,坐5路或10路公交车可达。
3、联系电话:62070245  联系人:周老师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来源: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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