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通过《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
中国聋人网讯 日前,在绵阳市通过《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中,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再次受到关注,预计到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0元,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入学率将达90%以上
近年来,绵阳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发展,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举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但总体来看,绵阳市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
今年8月,在市教体局的牵头下,在征求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等部门意见上,绵阳市通过《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全纳教育,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到2016年,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民族地区达8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残疾少儿
接受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是每所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根据《方案》的计划,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创造条件依法接收具有接受一定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对特殊少年儿童,我们努力做到‘零拒绝’。”游仙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何崎江告诉记者,尽管学校是一所主要面对游仙区的特殊教育学校,但收到来自平武、北川等地的家长咨询,只要条件允许,学校都为残疾儿童少年打开了受教育的大门。对于情况实在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学校每年派出教师给这部分学生“送教上门”,帮助他们在家里受教育。
“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教体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充分利用全市现有7所特殊教育学校资源的基础上,绵阳市将逐年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建立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此外,绵阳市还将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所有特校都将积极创造条件,举办残疾儿童附属幼儿园(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幼儿园(班)。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努力使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能够在本市内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单列公用经费
加强师资力量
在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绵阳市将为其单列公用经费,2015年,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5000元/年,这一标准预计在2016年将达6000元/年。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也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在特殊教育中学生和教师配给比例,聋教为1:3.5;培智教育为1:2.5。目前,师资力量短缺是国内许多特殊学校面临的问题。
“对此我们将采取公开招聘、普通学校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增加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教津贴标准统一按照基本工资的15%执行。
在儿童福利机构中承担残疾学生教育、生活和管理,且取得教师资格的工作人员,也按此标准执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
来源: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