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中国聋人网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认真总结我省各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就深化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保护和培养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发和培育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让每一位学生愉快学习、幸福成长。
二、总体目标
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课程体系
1. 完善课程结构。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
2. 开齐开好两类课程。各地和学校要按规定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确保每一位学生具备适应社会必需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积极探索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体现地域和学校特色,突出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
(二)加强课程建设
3. 分类建设拓展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可分为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三类。(1)知识拓展类课程包括学科研究性学习、学科专题教育、地方历史和文化教育等课程,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2)体艺特长类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生活技艺等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雅的生活情趣。(3)实践活动类课程包括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科技活动、调查探究、社会实践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探究自然、体验生活、了解社会,着重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科学探究、团结协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4. 科学制定学校课程规划。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发展目标和教育资源,制定有特色的学校课程规划,分层次开发丰富多样的拓展性课程,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学习需求。一至六年级主要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七至九年级全面开设三类拓展性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比例不得超过30%。
(三)改进课程实施
5. 统筹课程实施。加强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相互衔接,明确各学段的教育功能和课程目标要求。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组织跨学科教学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与高中、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统筹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开发与实施拓展性课程,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6. 强化德育课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把少先队课、团课、各类专题教育与德育课有机结合起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把德育目标渗透于各门学科教学,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7. 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校本化实施的有效途径,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确保课程计划内三四年级每学年不少于5天、五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把各学科课程的社会实践要求与综合实践活动有机整合,以主题模块的形式,组织多种多样的科普活动、拓展训练和公益性劳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集体观念、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8. 增加课时安排的灵活性。课时安排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不增加周标准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不减少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活动的平均周课时数。在此基础上,学校应努力增加拓展性课程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可整合实施,课时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积极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
(四)变革教学方法
9. 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传统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体现学科本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改革,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引导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与合作交流,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
10. 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广泛推进小班化教育,多形式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在初中阶段组织探索由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
11. 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基于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育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创设有利于个性化学习的开放性学习环境,促进信息技术和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12. 改进作业布置和批改。精选作业内容,严格控制日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多样性和有效性。推广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及时反馈学生作业情况。
(五)深化评价改革
13.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探索推广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探索形成多形式、人本化的学生发展评价机制,建立和实施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4. 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一至三年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四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得组织多于1次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每学年对一所学校的学科“统测”不超过1次。文化学科“统测”和教学质量监测应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测的学生数:四至六年级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20%,七至九年级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30%。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联考或月考。
15. 规范校内考试评价。一至六年级不组织期中考试或考查,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组织期末考查;一二年级期末考试和考查推广非纸笔测试形式。七至九年级可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等6门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其他学科只组织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要求应与课程标准相一致,突出学科基本素养。拓展性课程在期末或课程学习结束时进行考查。一至六年级使用等级和评语报告考试和考查成绩,七至九年级实行等级、分数和评语相结合的报告方式。
四、实施要求
(一)积极推进课改
2015学年,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都要选择部分学校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着重摸索经验。2016学年,总结课改先进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鼓励有意愿有基础的学校先行开展课程改革。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课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课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制订课改方案和学校课程规划,进一步落实学校在课程开发、课时安排、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自主权,研究解决深化课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各方职责,确保课改有序进行。
(三)强化师资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课改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提高教师的课程开发与开设能力。省内师范院校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有计划地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改进教师培养模式,扩大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加强在职教师兼任学科的专业培训,培养“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骨干教师。
(四)完善配套措施
从2015年起,各地开展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学校课程规划和拓展性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列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教师评职评优、绩效考核重视考察全面育人情况,把拓展性课程开发和教学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整合教研力量,创新教研方式,发挥教科研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为学校和教师实施课改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加强阅览室、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快“书香校园”、“数字校园”、“美丽校园”建设,为有效实施各类课程、促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来源: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中国聋人网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在认真总结我省各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就深化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保护和培养每一位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开发和培育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和特长,让每一位学生愉快学习、幸福成长。
二、总体目标
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课程体系
1. 完善课程结构。义务教育课程分为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
2. 开齐开好两类课程。各地和学校要按规定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确保每一位学生具备适应社会必需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积极探索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实施、评价和共享机制,体现地域和学校特色,突出拓展性课程的兴趣性、活动性、层次性和选择性,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
(二)加强课程建设
3. 分类建设拓展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可分为知识拓展、体艺特长、实践活动等三类。(1)知识拓展类课程包括学科研究性学习、学科专题教育、地方历史和文化教育等课程,旨在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2)体艺特长类课程包括体育、艺术、健康教育、生活技艺等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爱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高雅的生活情趣。(3)实践活动类课程包括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科技活动、调查探究、社会实践等课程,旨在引导学生探究自然、体验生活、了解社会,着重培养学生动手实践、科学探究、团结协作、服务社会的能力。
4. 科学制定学校课程规划。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发展目标和教育资源,制定有特色的学校课程规划,分层次开发丰富多样的拓展性课程,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学习需求。一至六年级主要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七至九年级全面开设三类拓展性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比例不得超过30%。
(三)改进课程实施
5. 统筹课程实施。加强小学、初中、高中课程的相互衔接,明确各学段的教育功能和课程目标要求。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组织跨学科教学和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与高中、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社会实践基地的合作,统筹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开发与实施拓展性课程,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6. 强化德育课程。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法治教育,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学习、生活习惯。把少先队课、团课、各类专题教育与德育课有机结合起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把德育目标渗透于各门学科教学,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
7. 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校本化实施的有效途径,建立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确保课程计划内三四年级每学年不少于5天、五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把各学科课程的社会实践要求与综合实践活动有机整合,以主题模块的形式,组织多种多样的科普活动、拓展训练和公益性劳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集体观念、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8. 增加课时安排的灵活性。课时安排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不增加周标准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不减少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和活动的平均周课时数。在此基础上,学校应努力增加拓展性课程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可整合实施,课时由学校根据实际统一安排。积极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
(四)变革教学方法
9. 改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传统低效的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体现学科本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改革,营造民主平等、互动对话的课堂文化,引导和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与合作交流,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生活实际问题。
10. 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广泛推进小班化教育,多形式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在初中阶段组织探索由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
11. 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基于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教育资源的新型教学模式,创设有利于个性化学习的开放性学习环境,促进信息技术和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
12. 改进作业布置和批改。精选作业内容,严格控制日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多样性和有效性。推广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及时反馈学生作业情况。
(五)深化评价改革
13.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探索推广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探索形成多形式、人本化的学生发展评价机制,建立和实施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真实、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养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14. 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一至三年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四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得组织多于1次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每学年对一所学校的学科“统测”不超过1次。文化学科“统测”和教学质量监测应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测的学生数:四至六年级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20%,七至九年级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30%。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联考或月考。
15. 规范校内考试评价。一至六年级不组织期中考试或考查,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组织期末考查;一二年级期末考试和考查推广非纸笔测试形式。七至九年级可组织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历史与社会等6门学科的期中、期末考试,其他学科只组织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要求应与课程标准相一致,突出学科基本素养。拓展性课程在期末或课程学习结束时进行考查。一至六年级使用等级和评语报告考试和考查成绩,七至九年级实行等级、分数和评语相结合的报告方式。
四、实施要求
(一)积极推进课改
2015学年,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都要选择部分学校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着重摸索经验。2016学年,总结课改先进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在全省中小学全面推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鼓励有意愿有基础的学校先行开展课程改革。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课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课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制订课改方案和学校课程规划,进一步落实学校在课程开发、课时安排、课堂教学、教学评价等方面的自主权,研究解决深化课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化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各方职责,确保课改有序进行。
(三)强化师资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课改专项培训,切实提升校长的课程领导力,提高教师的课程开发与开设能力。省内师范院校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有计划地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改进教师培养模式,扩大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加强在职教师兼任学科的专业培训,培养“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骨干教师。
(四)完善配套措施
从2015年起,各地开展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学校课程规划和拓展性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列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教师评职评优、绩效考核重视考察全面育人情况,把拓展性课程开发和教学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整合教研力量,创新教研方式,发挥教科研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为学校和教师实施课改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加强阅览室、实验室、专用教室、活动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快“书香校园”、“数字校园”、“美丽校园”建设,为有效实施各类课程、促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来源: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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