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和平区人民法院的“十六字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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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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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全年结案18268件,相比于2013年12595件、2014年14486件分别高出42.2%、26.1%。2015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60件,同比增加50余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7%,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

  作为全国最早开展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试点,在没有任何法院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先行先试。

  截至目前,在民事、执行案件数量增幅明显、干警人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主要办案指标均在沈阳市内五区排位在先。

  记者在和平区人民法院采访得知,这些傲人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这十六个字:“立得进来、判得出去、调解得好、执行得了。”

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将用11天时间执行回来的农民工血汗钱交到22名农民工手里

  登记立案:“立得进来”

  2015年10月初,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朱春光律师带着厚厚的一摞材料,到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他以为这次又要在窗口排上个把钟头,没想到几分钟就提交完了材料,而随后的审核也仅仅用了不到5分钟。

  原来,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正式开通了自助立案系统,这是和平区人民法院自主开发的、东北地区首套自助立案系统,而朱春光律师有幸成为了使用自助立案系统进行立案的第一人。

  和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登记立案实行以来,出于案件量增加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考虑,和平区人民法院升级了诉讼服务。

  就拿自助立案系统来说,其主要使用对象是律师以及银行、大型企业等机构的专业法律顾问,这些群体案件一般资料齐全,但案件数量较大,来院窗口立案排队要等候很长时间。

  自助立案系统开通后,律师及法律顾问可通过自助立案系统5分钟左右即可将材料提交完毕,然后把扫描过的材料纸质版交给工作人员,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会在自助立案提交后5分钟之内进行审核,符合收案条件的通知窗口工作人员为其开具诉讼费缴费单据,不符合收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告知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同样也是做律师,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费滕也是和平区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见证人之一。

  90后的费滕是来自大宸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在和平区法援窗口一个月的实习中一直积极热心的接待前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为当事人核对立案材料,指导当事人进行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的写作。

  原来,和平区人民法院创新性的进行机制改革,在诉讼服务中心新设了由律师提供专业咨询的法援窗口,该窗口由和平区内具有实习基地的律师事务所派驻实习律师轮流值岗。

  2015年5月,一位王性女士前来咨询,称自己在联通营业厅办理了入网手机的捆绑,但由于公司搬家在该手机尚未使用的情况下,联通营业厅不予办理退订业务。费滕律师在仔细的审阅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后,建议王女士优先跟联通营业厅沟通,沟通不成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协议进行处理,最终圆满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期间里,费滕律师共计接待当事人268人次,全方位多角度解决当事人的各个方面的问题,从立案程序、材料准备到诉讼方向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参考意见。

  而费滕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是和平区十余家与法院轮值坐班的律师事务所其中的一家。正是在这些专业热心律师团队的帮助下,“立得进来”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一一体现。

  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杰很有感触地对记者说,“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关系司法体制改革成败的重要一环,是破除‘立案难’的关键所在。情势变更、压力袭来是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的检验,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工作提升的巨大推力。为此,和平区人民法院抓好立案登记的源头节点,将‘诉权保障’贯穿立、服、审、执、访各个环节,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坚定推进,畅通诉权表达;通过诉讼服务的不断抓实,传送司法温暖;通过审执权责的高效履行,维护公平正义;通过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化解涉诉矛盾。最大限度地保障诉权,促进司法高效公正,确保司法公信权威。”

调裁团队法官调解现场

  速裁快审:“判得出去”

  在和平区人民法院有个“80后调裁团队”,该团队共有5人,全部由80后组成,平均年龄33岁。

  这个“80后调裁团队”的另一个名字叫“调裁团队”,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和平区人民法院应对“案多人少”这一新情况而组建的。

  张伟法官于2015年初从少年庭调入,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的现状,创新审判思路,转变裁判理念,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创造了这个年轻团队的多项“第一”。

  2015年6月,沈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某小区内20户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立案后,案件分到张伟法官手里。张伟法官随即与各业主取得联系,说明意图,并逐一做工作,把法律规定和不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向各当事人讲明、讲透。经过几番“拉锯战”,近半业主表示同意缴纳物业费。

  看到成效后,张伟法官决定发动人民陪审员这一“群众力量”,发挥其“从群众中来”的优势,由人民陪审员再做业主的思想工作。董大姐是和平区人民法院法院选任的众多人民陪审员中的一员,她发挥自己退休前在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天然优势,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苦口婆心的说服,设身处地的劝解,并找到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症结所在。经过一个上午的时间,最终将全部业主的思想顾虑打消,并同意于次日上午全部到庭缴纳物业费。

  第二天上午,张伟法官安排庭审,经过一上午的时间,20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全部审理终结。

  物业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和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办案效率实在太高了,才两天时间就审结了20件案件。这要放在以前,恐怕得几个月的时间!

  张伟法官所在的调裁团队2015年组建以来,全年办理案件2340件,最多的冯菲法官办理560件,张伟法官办理546件,团队成员平均结案468件,是之前一线人均200件的2倍以上,平均审理天数10天。

  和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裁团队以“快审速调”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体现诉讼服务中心的快捷便利,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目前,这样的速裁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里有四个。

  2015年实行繁简分流以来,调裁团队全年结案5767件,占全部民商结案的46.1%,实现了“少数人办多数案,多数人办精品案”这一理念,确保了将收进来的案件及时审结。

  当下,立案登记制改革倒逼了法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和平区人民法院顺势推进繁简分流,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法律效果,因此创设了分类办理、集约高效的工作板块。选调优秀法官组成调解、调裁团队并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民商案件,发挥纠纷的“泄洪”功能,最大程度地缓解了后续审判团队的办案压力。

  诉非衔接:“调解得好”

  在和平区人民法院的采访中,记者得知该院实行登记立案后,之所以没有出现“爆炸式”的案件激增,与该院“联调联动”等机制的建立分不开。矛盾经过调解而案结事了,大大减轻了审执后续环节的压力。

  去年,和平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诉前调解方式介入,启动“联调联动”机制,成功调处了一起百姓无法用水的相邻关系纠纷。

  2015年6月4日,家住皇寺社区阜新一街12号楼四单元的聋哑人周某与其手语老师来到了和平区人民法院,就一件相邻关系的案件进行咨询。

  皇寺社区的阜新一街12号楼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楼,年久失修,楼内管线老化,从2015年2月16日起,楼内出现了严重的管道堵塞现象,楼上的污水、粪便从楼下反出,侵入楼下居民家中。居民无奈,只能关闭单元的水阀,整栋楼的居民用不上水,阻断了当地百姓的生命线,有些居民不得不到其他地方租房居住。

  为了解决管道堵塞问题,当地居民找了很多部门,用了很多办法,但由于检查、维修牵涉部门较多,也可能会给其他住户造成其他损失,居民间各执一词,社区和主管部门做了许多工作也无法达成一致,管道堵塞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对此,得知法院实行登记立案的周某就此事来到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咨询。

  立案庭法官在答复的过程中发现,这起纠纷牵涉面广、关系复杂,简单判决打开水阀不解决实际问题,也无法执行,立刻向院党组进行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李清杰作出指示,要求启动“联调联动”机制,协调好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功能,妥善解决好这些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连锁纠纷,维护好稳定与和谐,并责成立案、审判、执行团队做好与相关单位具体对接工作。

  为保证“联调联动”效果,和平区人民法院纵向贯穿诉讼全程,召集立、审、执各部门对纠纷问题进行了全面汇总,寻找双方争议的焦点;横向联动对接部门,与涉及的房产局,积极沟通协调,收集案情的详细资料,提出可行性建议。

  与此同时,法官、特邀调解员与皇寺社区刘书记先后6次到社区和当事人家中,面对面零距离和当事人谈心,帮助其理清法律关系,并从法、理、情多层面多维度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并答疑解惑。法官的真诚感动了双方,紧张尖锐的矛盾开始有所缓和,自发地商讨起解决方案。

  2015年7月9日,在和平区人民法院视频调解中心,由诉前联调室法官、特邀调解员、社区书记、房产局工作人员与居民代表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即铺设室外管道,既解决了居民的用水问题,又避免了对其他居民家的破坏。

  这件事的解决得益于和平区人民法院构建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该院通过抓实排查发现、引转衔接、联调联动、依法规范、效力确认、拓展扩面六个环节,推动完善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八项制度,形成了“一个格局、依托两个中心、搭建三个平台、抓实六个环节、完善八个制度”的“12368”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和平模式”。

  兑现诉权:“执行得了”

  案件审结后,如果得不到执行,当事人的诉权仍得不到保障。为此,2015年,和平区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了执行模式的全方位改革。

  2015年5月8日10时许,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22名手持锦州市劳动争议仲裁书的农民工,情绪激动,要求执行立案,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时隔11天后,农民工都拿到了工钱,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感谢和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们把被拖欠的工钱给要回来了”。这是去年发生在和平区人民法院的一个真实场景,11天高效工作快速执行,使农民工讨薪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涉案农民工人数较多且关及民生,大多数不懂法律程序和相关法律知识。面对案件具体情况,执行员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银行、房产、车辆及股权、工商登记信息的查询,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五查一控”措施。由于采取措施及时到位,经查询金雕查控网得知包工头的银行存款足以结案,5月15日,执行法官前往包工头所在地锦州进行了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当日下午13时,向银行下达协助扣划手续。5月19日,农民工来法院领款。当看到摆在桌子上的10余万元现金时,之前所有的焦躁和忧虑都不见了,只是反复说谢谢、谢谢的话语。如此快速执结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与和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分局执行机构与运行模式改革密不可分。

  去年开始,和平区法院面对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立足实际,大胆改革,实施执行长负责、执行事务中心为先导、普执团队为核心,事务性工作与处置性工作分离、节点控制的执行新模式。

  执行事务中心负责执行事务性工作。突出特点是先期注重效率,找准执行节点优先开展事务性工作,采取“五查一控”措施,必须在执行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完成,简易案件即时执结。未能及时执结案件的事务性工作结束后,自动转入普执阶段。普执团队突出特点是攻坚克难,负责办理执行事务中心快执组转交的经“五查一控”未能执结的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拘留、罚款、搜查、审计、房产腾空和评估拍卖等措施开展后续工作;裁决团队负责执行异议案件的审理,赋予当事人救济渠道;保全团队,负责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的具体实施,保证生效裁判文书的顺利执行。

  通过机制改革和执行运行模式的采用,工作集约、繁简分流,辅之以绩效考核和监察机制制约,执行质效、社会公信力大幅提升。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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