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人一晚砸两辆车行窃 德兴警方巧借手语翻译破案
聋人一晚砸两辆车行窃 德兴警方巧借手语翻译破案
近日,德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盗窃汽车内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这名犯罪嫌疑人竟是聋人。为彻底弄清案件事实,民警请来手语老师协助,让犯罪嫌疑人无法企图利用生理缺陷掩盖罪行、逃避法律的制裁。
4月2日18时30分至19时期间,一辆停在市民公园停车位的汽车右后门玻璃被砸,车内钱包内被盗现金3000元左右。同时还有一辆两厢福克斯轿车左后车窗玻璃被人砸破,未有财物损失。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三中队民警展开调查,分析研判嫌疑人轨迹,发现一名男子在福泰广场附近的停车位置来回走动,向车内窥视,形迹可疑,有可能系盗窃车内财物的嫌疑人员。 三中队民警随即赶赴现场,根据所描述的体貌特征准确锁定可疑男子,展开秘密跟踪。此人持续在福泰广场周围转悠,几乎对每辆车都探头窥视。为避免暴露,侦查员分为多组在现场周围隐蔽处观察。这时,一辆巡逻警车经过,该可疑男子见警车出现,立即离开,躲至附近建筑观察,见警车离开,再次返回现场,此人行为表明其具有重大嫌疑。
当即,侦查员立即上前出示证件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可男子指着自己的耳朵和嘴巴,示意其是聋人。检查其发现口袋内藏有一根手机自拍杆,自拍杆顶端焊有一根钢钉,正是敲碎汽车玻璃的惯用工具,同时搜出大量现金及一张“江敏”的身份证。
民警立即展开核实,比对发现其身份证照片与该男子明显不符。在讯问之初,犯罪嫌疑人始终存在侥幸心理,企图利用自己是聋人的身份掩盖罪行。为将该案彻底核实,细心的民警专门请来了德兴本地通晓手语的老师前来协助询问。最终,民警获取了该男子真实身份系“潘某某,男,1989年7月29日出生,家住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 2012年因盗窃车内财物罪被浙江省江山市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同年因盗窃车内财物被广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全国违法人员信息库查询反馈确定潘某某系聋人员。
与此同时,技术员分别对之前两名报案人车辆进行勘查,在其中一车辆勘查发现右后门踏板处有一枚不完整的带条形的花纹鞋印,经与潘某某的鞋印比对为同一认定,而潘某某右脚鞋子内也留存细小玻璃碎片。面对铁证,嫌疑人潘某某无法再沉默,通过手语老师,其终于承认砸车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潘某某已被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