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男子丢下8岁女儿和8旬聋人母亲 或涉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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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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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上午9时,网友“@千里送鹅毛”发帖称,在西充县东太乡空柏树村,年仅8岁的女孩何丽萍,父母离异,家境贫寒,至今未上学,照管她的爷爷于前几天过世,家里只剩下女孩和78岁的聋哑奶奶。

  西充县东太乡空柏树村党支书雍裕宏说,政府部门一直对何家十分照顾,将尽快安排何丽萍入学,并给她和奶奶申请亲情和经济救助。法律专家表示,小女孩的爸爸三年未尽监护义务,或涉嫌遗弃。

  邻里帮助 带头捐钱和衣物

  “家里实在是太穷了,连照明都用的煤油灯。”热心公益事业的杨先生称,11日下午,他们给小女孩家里安装了电线,准备下周一再去看望小女孩,并买一些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

  13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前往西充县东太乡空柏树村,见到了何丽萍和她的奶奶。经了解,女孩的爸爸妈妈早在几年前就已离异。据附近多位村民称:小女孩的爸爸是从小抱养到何家的,三年前离家后再未与家人联系,甚至连手机也换了号码。平时家里的基本生活必需品,都由邻居们代为购买。

  殁年86岁的何大祥老人,在世的时候依靠政府的优抚,每个月可以领到700多元的生活补助。现在老人过世,家里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

  “何丽萍爷爷是5天前过世的,我儿子给他们家里捐了500元钱和一些衣服。”邻居李桂珍说,小女孩家境确实悲凉,加上邻里多年,帮帮忙总是应该的。在场围观的村民也纷纷表示,平时他们也对小女孩有过一些照顾,给钱或是一些衣物。

  “想爸爸妈妈吗?”“不想”当记者询问时,小女孩回答得干脆,对爸爸、妈妈的印象像则是从未有过,显得很是淡然。

  政府帮扶 将安排小女孩上学

  四川新闻网记者现场看到,在何家的楼板下方,悬挂着大约五六十斤腊肉、香肠。爷爷何大祥生前节约,绞断了通往厨房的电线;一家3口住在政府出资购买的房子内,卧室内安装有电灯照明。“农村低保户每月可享受15度免费电,他们家除了照明没有其他电器用电,按说这15度电是用不完的。”村支书雍裕宏说,“他们从卧室以厨房有要穿过一个小巷子,怕他们晚上走路跌倒,我给买他们一只充电手电筒。”

  由于未曾上学,8岁的何丽萍从1到10的数字都不太会。据邻居和村社干部介绍,虽然与孙女没有血缘关系,但何大祥生前还是很疼爱何丽萍。“孩子6岁的时候,他专门去镇上租了房子,送孩子读幼儿园,每到周末才回家。但由于他年纪太大,已经80多岁,生病后只得回到家中。”邻居李桂珍说,“2014年由政府出面说好,让孩子去东太小学读书,所有费用由好心人资助及学校减免。但何大祥家的确无人去照顾孩子,加上何大祥说女孩子可以不读书,就这样把孩子给耽搁了。”

  “她爷爷临终前最放不下的就是没能送她上学。”西充县康桥医院的黄护士向记者介绍,小女孩爷爷生病住院期间,常常为自己没能送小女孩上学而后悔。

  村支书雍裕宏介绍,在安排完何大祥老人的后事之后,政府对何丽萍与奶奶今后的生活也作好了安排:送祖孙俩进城投靠亲戚,孩子去西充县城第四小学读书,其学习、生活费用由学校减免以及好心人资助,目前将到位5万元现金,加上何大祥老人生前1.5万元的积蓄,能解决暂时困难。此外,还将把奶奶列入“五保户”,由政府出资供养。

  专家说法 小女孩的爸爸或涉嫌遗弃

  在采访中,西充东太的乡村干部们多次表示,要彻底解决何丽萍与奶奶生活,最根本的还是找到失联的小女孩爸爸。

  作为监护人,小女孩的爸爸三年未曾回家看望,是否涉嫌遗弃罪?多位村民证实,小女孩的父亲三年未曾回过家,也没有给家里寄过钱。“小女孩的爸爸曾有过想把小女孩卖了的想法。”多位村民告诉记者。

  对此,西充县公安局法律专家迭宏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小女孩的爸爸,三年未曾回家看望,此行为并没尽到监护人的义务,或涉嫌遗弃。若遗弃罪成立,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据雍裕宏透露,乡村两级已经向公安机关作了情况说明,必要 的时候将请求警方支持,尽快把何丽萍的爸爸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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