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梅列法院:让聋人被告人“听到”法律的声音
近日,梅列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该案被告为一名聋人。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梅列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并聘请了聋学校老师进行手语翻译,尽可能地让被告“听到”、“听懂”法律的声音。
2013年8月29日19时许,被告人肖某伙同他人到三明市梅列区沃尔玛超市内,趁在超市内选购商品的被害人伊女士不备,将其放在购物车上的装有人民币200元和信用卡等物品的手提包盗走。之后,又趁在超市内选购商品的被害人朱先生不备,用同样的方式将朱先生放在购物车上的内有人民币180元和Iphone5手机、身份证等物的手提包盗走。被告人肖某与同伙将盗得的上述物品放在双肩包内企图离开超市时,被通过监控发现的超市工作人员抓获,同案人逃脱。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价值达456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肖某系又聋又哑的人,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肖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案件事实综合考虑上述量刑情节及被告人肖某的悔罪表现,以盗窃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过程中,为了方便手语老师与被告交流,让肖某能“听懂”庭审,法官特意放慢语速,遇到专业法律术语,法官会向手语老师详细解释,以便更好地向肖某进行翻译。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整个庭审过程克服了语言交流障碍,实现了零距离沟通,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宣判后,被告人肖某通过手语告诉法官,他自愿认罪悔过,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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