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给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月9日下午,在推进城镇贫困人员解困措施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人社厅福慈处处长刘辉,就六大兜底救助制度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具体内容做了介绍。刘辉表示,残疾人是社会困难群体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是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短板”中的“短板”,需要格外关心和关注,是精准扶贫中的重点。
据省残联统计,湖北省目前共有残疾人380万,已纳入城乡低保的生活困难残疾人就有32万,残疾等级达到一级、二级的持证重度残疾人55万。刘辉指出,2012年我省建立了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特困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生活困难补贴,但补贴对象范围偏窄。
据悉,9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我省将很快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应保尽保。一方面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过去的特困残疾人,扩面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另外,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将给予护理补贴。
目前,两项补贴的具体标准待省政府研究后确定,补贴形式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具体申领程序是残疾人自愿申请,街道(乡镇)、县残联和县民政部门逐级审核,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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