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特教的体制机制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千头万绪,目前阶段,必须改革一些关键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此,建议:一、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纳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和实施融合教育;负责特教师资、教材、教研等相关问题;协管教育康复、庇护性就业等事宜。
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千头万绪,目前阶段,必须改革一些关键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此,建议:
一、在教育系统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口径特殊教育。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纳入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负责落实医教结合和实施融合教育;负责特教师资、教材、教研等相关问题;协管教育康复、庇护性就业等事宜。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教管理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处理特教事宜。
二、在教育系统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教育与医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实质性对接,建立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相应地,应合作建立特殊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设立特殊儿童入学咨询鉴定委员会,实行顾问医生制度,推动职业教育与高职院校和行业人员的合作、落实庇护性就业等教育系统不能独立完成的项目,推动特殊教育向多方协作转型。
三、建立特教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在继续加大对特教事业投入的同时,通过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为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筹集更多的经费。设定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经费投入标准,满足特殊教育的一般性需求;减免残疾儿童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费用;更新国家标准,加大特教师资的津补贴力度,对未能落实中央政策的责任单位进行监督和问责。
只有理顺了特教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在公平和效率两个维度上,更好地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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