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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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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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河南省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文广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国税、地税、体育局(教体)、残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等11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12〕7号)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中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文化事业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及《河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省残疾人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不仅能够丰富残疾人的精神世界,而且有利于提升残疾人自身素质,陶冶道德情操,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身价值;有利于培育残疾人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和谐友爱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在社会中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公民诚信友善的道德水平。残疾人文化建设也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下,我省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文化、体育成为展现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的重要窗口,残疾人独具魅力的特殊文化艺术也在社会中引起广泛关注,成为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平台。

        但是,目前从总体上来看,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残疾人均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与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相应的特殊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残疾人文艺创作、文化创业、文化产业需要予以特别扶持;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让广大残疾人和健全人一样共同享受文化发展繁荣的阳光,共同拥有健康的文化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
  二、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我省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中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中宣部等11部门《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全面加强我省残疾人文化建设。
  总体目标:在不断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进程中,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得到广泛深入宣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面向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普遍得到加强;残疾人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残疾人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活跃。
  三、残疾人文化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一)为残疾人提供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主体,以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为补充,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工程项目为载体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和落实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文化产品的研发和供给力度,促进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发展,鼓励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业发展,全面推进我省残疾人文化快速发展。
  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文化服务全面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切实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全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在项目设计、组织落实过程中,针对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
  3.各类公共文化宫(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在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的同时,要提供方便残疾人参与的无障碍设施、环境和服务。
  4.省级图书馆要充分发挥示范、指导和盲文资讯中心的作用;省残联盲人阅览室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器材、读物的更新,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盲人软件及相关设备;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残疾人阅读专柜(角)要定期充实更新图书及设备;各级文化馆、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站(点)要为残疾人提供参与文化活动的阵地,增加残疾人文化活动内容。
  5.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市级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扶持市级电视台开播“手语栏目”;进一步推进电影、电视节目加配手语或字幕。
  6.建设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各级各类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设立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配置文化、体育活动用品用具,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基层残疾人文化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给予补贴,提高为残疾人文化服务的能力,切实满足残疾人的特殊文化需求。
  7.要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形式,加强残疾人特需文化、体育产品的研发与供给。
  8.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基层举办的文化艺术活动,倡导残健共融,积极鼓励、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如残健同台演出、作品同场展览、比赛同地进行等,创造各种机会、平台让残疾人展示自己的才华。要重视残疾人文艺创作和残疾人题材的文艺作品,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别扶持。
  (二)为残疾人提供特殊的个性化文化服务。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制定有效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使残疾人真正成为文化的传承者、创造者和受益者,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活跃,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主要措施:
  1.推进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圈建设。要按照共建共享的精神和就近、便捷的原则,整合各种社区文化资源,搭建便于残疾人参与,有无障碍设施、有固定场所、形式多样的基层精神文化生活阵地,建立精神文化活动圈。在残疾人日常活动的社区范围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参与。
  2.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系列文化活动。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在残疾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上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果。让残疾人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展示特殊艺术才能,享受精神文化生活。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使文化周活动成为广大残疾人展示艺术才能、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
  3.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的覆盖面,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进农村”项目。在总结“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试点基础上,推广经验做法,各级文化、体育等部门要为基层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提供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同时,也可开展社区间的残疾人联谊活动,沟通感情,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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