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面提标

  •  
  • 浏览次数: 201
  •  
  • 发表时间:2017-02-27
  • 来源:网络
  • 字体大小:[ ]

  据悉,青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已于2014年实施。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青岛自2016年1月1日起,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调整为具有青岛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为此,从2017年1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调整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有条件的区(市)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今天下发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面提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及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此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已享受托养服务政策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来源:青岛财经网


版权声明:中国聋人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非原创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帮助听障网友了解资讯之用,若不同意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相关关键字: 青岛 残疾人 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