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二期计划》)提出“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同时在重点任务中明确“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二期计划》是《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一期计划)的持续推进。如何结合我国国情和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特征,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贯彻领会文件的关键。
一、残疾人高等教育是特殊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从无到有,到目前为止,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特别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普及和深入人心,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从1985年第一所残疾人高等院校的成立到现在21所残疾人高等院校,残疾人高等教育正蓬勃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弱势群体全力关爱的体现。《二期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出“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尽管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仍然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在当前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的政策背景下,残疾人高等教育具备了大好的发展时机,只有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保障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只有稳步发展好残疾人高等教育,才能使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二、如何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残疾人中有相当一部分适龄青年迫切需要接受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来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成为高层次专门人才,实现享有尊严、体面生活和发展成果的权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视角,提出了“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一期计划提出“发展残疾人的高等教育”,“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2015年,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为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期计划》进一步制定措施,即:“普通高等学校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布局,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这些措施都充分体现了“坚持普特结合,推进融合”的基本原则,表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体现了我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决心。
三、条件保障是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重要前提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诸如教师队伍结构与专业化、经费保障、残疾学生资助力度、教师待遇与激励政策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国家给予保障。为此,如何保障残疾人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方面,《二期计划》提出了“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和“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强省一级对特殊教育的统筹,中央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的基本原则。同时,制定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在制定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和“表彰奖励教师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等措施,即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坚持特教特办,以保障残疾人高等教育更好更稳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高等教育质量。
近年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数量不断增加,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入学人数稳中有升,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一、残疾人高等教育是特殊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从无到有,到目前为止,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特别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普及和深入人心,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从1985年第一所残疾人高等院校的成立到现在21所残疾人高等院校,残疾人高等教育正蓬勃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国家对弱势群体全力关爱的体现。《二期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出“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尽管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仍然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在当前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的政策背景下,残疾人高等教育具备了大好的发展时机,只有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保障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只有稳步发展好残疾人高等教育,才能使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二、如何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残疾人中有相当一部分适龄青年迫切需要接受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来提升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成为高层次专门人才,实现享有尊严、体面生活和发展成果的权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调“以人为本、实现教育公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视角,提出了“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一期计划提出“发展残疾人的高等教育”,“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2015年,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为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期计划》进一步制定措施,即:“普通高等学校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统筹残疾人高等教育机构的布局,支持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增加招生总量。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这些措施都充分体现了“坚持普特结合,推进融合”的基本原则,表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体现了我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决心。
三、条件保障是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重要前提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诸如教师队伍结构与专业化、经费保障、残疾学生资助力度、教师待遇与激励政策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国家给予保障。为此,如何保障残疾人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方面,《二期计划》提出了“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和“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强省一级对特殊教育的统筹,中央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的基本原则。同时,制定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在制定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和“表彰奖励教师要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等措施,即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措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坚持特教特办,以保障残疾人高等教育更好更稳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高等教育质量。
近年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残疾人高等教育院校数量不断增加,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入学人数稳中有升,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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