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市残疾人个体户保险补贴工作启动

  •  
  • 浏览次数: 701
  •  
  • 发表时间:2018-01-25
  • 来源:网络
  • 字体大小:[ ]

(资料图)

  根据青岛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为适应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鼓励残疾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扶持其个体创业就业,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残联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具有青岛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青岛市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经营的残疾人个体户给予保险补贴。按照当地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该政策按城乡一体化进程,调整为城乡居民均可申请,且无需再提供收入证明,简化了申请程序,让残疾人少跑腿多办事,真正减轻残疾人个体创业负担。 
  此项工作,青岛市统一于今年3月受理申请,5月底前将补贴发放到残疾人个体户手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须持户籍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营场地使用权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票据等,到户籍所在地区市残联填写《青岛市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申请表》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预期不报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来源:齐鲁网(记者 马庆雯)

版权声明:中国聋人网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非原创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作为帮助听障网友了解资讯之用,若不同意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相关关键字: 青岛市 个体户 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