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实施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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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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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京市政府公布《南京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到2020年,学前三年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义务教育受教育率达到99%以上,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的少年高中阶段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其他残疾类型高中阶段受教育率达到80%以上。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实施残疾学生免费教育。
  《计划》提出,加快发展学前三年特殊教育,通过普通幼儿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接纳等方式,提高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受教育率。
  将残疾幼儿融合教育质量纳入优质园评估体系。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招收残疾幼儿达到3人的幼儿园,应当设置康复个训教室,配备专职特教教师。
  在义务教育阶段,《计划》提出要巩固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做好教育安置,实现全覆盖、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将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儿童福利机构等特教办学点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在高中阶段,《计划》提出把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全市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给予特殊支持。为有条件的残疾学生参加中考、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和必要支持。实行残疾学生单考单招。
  科学规划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特教学校职业教育部(班)、职业教育特教办学点中的残疾学生纳入职业学校学籍管理。
  实施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残疾幼儿进入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免收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并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市属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
  在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计划》提出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并予以优先支持。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到2020年,所有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应持双证上岗。
  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对特殊教育学校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在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奖励中加大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倾斜力度。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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