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喜讯!江西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治疗通通有补助!
10月11日,江西省政府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出台了实施意见,自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救助对象范围为具有江西省户籍,0—6岁(不满7周岁,下同),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江西省明确,到2020年,实现0—6岁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实现0—6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保障对象:省内0~6岁残疾儿童受益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点保障: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
2.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
3.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认定办法,由市、县政府制定。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救助分三大类
1.为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训练、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
2.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单耳)、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双耳);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基本型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3.为有手术适应指征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救助标准
多类康复训练每年补助1.5万元
1、基本康复训练方面
1.视力残疾儿童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补助标准为1.5万元/人/年。
(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享受6岁以内接受基本康复训练不限年限的全程救助。除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外的残疾儿童,享受两年的基本康复训练救助。)
2、辅助器具适配方面
1.视力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盲杖每人补助标准为100元;
2.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每人补助标准为1200元;
3.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植入人工耳蜗产品(单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万元、适配助听器(双耳)每人补助标准为6000元。
3、手术方面
1.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2万元;
2.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补助标准为1万元。
以上救助标准为江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最低标准,最低救助标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康复服务价格变动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我省提出,各市、县(区)政府可依据本地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延长对康复救助重点保障对象以外的残疾儿童享受基本康复训练的救助年限。
救助流程
监护人向当地县级残联申请
1、自愿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确定
县级残联负责审核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
3、实施救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经县级残联审核同意,残疾儿童监护人也可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4、费用结算
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级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经县级残联组织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级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
来源: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