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全国部署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昨日,民政部网站公布了《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民政部官网截图
《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将在自愿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基础上,遴选12个地市级以上行政区域(含副省级城市、直辖市),围绕健全工作机制、培育市场主体、构建服务网络、规范服务行为、提振消费能力、强化服务支撑、大力宣传推广等7个方面主要任务结合实际、有所侧重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限为期2年。
本次试点目标是指导试点地区率先建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体系,服务网络覆盖本地区50%左右社区,通过租赁服务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的人数逐步增多,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率不断提高,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措施和服务模式。
本次试点开展7大主要任务包括:
1、健全工作机制
试点地区要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培育市场主体
引导各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专业机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企业以及与社区租赁服务相关的清洗消毒、配置评估、物流递送等机构。
3、构建服务网络
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企业广泛开设服务网点,探索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引导老年人、残疾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积极创造条件,为相关企业开设租赁服务网点提供场地。
4、规范服务行为
明确服务申请、配置评估、服务提供、清洁消毒、投诉维权等各个服务环节工作要求。督促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企业严守产品质量关,用于租赁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产品追溯制度。
5、提振消费能力
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当地养老助残福利服务补贴制度。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研发创新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消费。
6、强化服务支撑
重视和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的人才和科技支撑。建立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康复辅具相关学科专业教育体系,将康复辅助器具相关课程纳入相关职业教育范围,加强相关人员知识技能培训。
7、大力宣传推广
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知晓度,引导消费者通过社区租赁服务满足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需求。
《通知》要求,申报试点的地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强烈的试点意愿,在试点领域已出台或即将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试点领域工作基础较好,有明显亮点或优势等。试点申报材料经省级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残联等单位评审后,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送民政部。
来源: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