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多项措施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近年来,广东省佛山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投入,突出解决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据统计,2014年全市财政安排残疾人事业支出3.78亿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增长28.81%,远高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经常性预算支出的增长率。其中,市级财政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包括福彩公益金等)达到1.7亿元,有效推动了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来源。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拓宽思路,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一方面,除了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外,还利用福利彩票公益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及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办法,确保资金来源的持续稳定。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机构的建设,改善残疾人的服务水平。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经市政府批准,市级财政投资9000万元建设佛山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中心。该工程综合了残疾人服务、教养、托养、培训以及疗养五项功能的“五个一”工程,建成后将大大提高我市残疾人的综合服务水平,是我市争取在2015年底前完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同时,推进实施市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体系建设、珠三角公共交通导盲系统项目。
三、提高残疾人补贴标准,让残疾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2014年,全市财政安排重度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2871万元,安排残疾人生活津贴5311万元,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我市经济发展的成果。目前,我市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已达到较高水平,四级残疾每人每年平均津贴为1140元,比省要求2014年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标准高了差不多一倍。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方面,机构托养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至少补贴1.44万元,社区日间照料和家居安养的每人每年至少补贴7200元,远高于省要求的标准(2014年补贴1200元、2015年和2016年补贴1800元、2017年补贴2400元)。
四、加大培训投入,积极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近几年,我市财政共投入残疾人劳动力培训资金 1007万元,重点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固定场所、就业信息网以及养殖扶贫培训基地等,并开展各项职能技能培训,安排残疾人新增就业3567人次。此外,市政府投入3800万元资金,建设“残疾学生职业培训教育和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中心”,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供良好的平台,有效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
来源:中国残疾人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