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0万人以上县市须独立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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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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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我省计划用三年时间,到2016年完成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实现全覆盖。
  
  我省《意见》要求,30万人口以上未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须独立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各地要将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争取到2016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应普遍开展学龄前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康复。同时,支持普通幼儿园试点开展残疾幼儿园随园就读。我省将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交通费)。2014至2016年,省级财政将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从2000元起逐年递增500元,到2015年达2500元、到2016年达3000元。
  
  我省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计划实施送教上门。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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