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
河北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以城市流动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拓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实施意见指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定,根据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对只能从有限范围服务机构购买,或因技术复杂、性质特殊而不能确定具体服务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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