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规划(2007-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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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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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和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听力障碍人数最多的国家,有听力残疾人2780万。听力障碍严重损害人的听觉言语功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生活质量,加重经济社会负担。
 
    我国高度重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部门出台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的工作体系、服务网络;采取措施,实施免疫规划,规范耳毒性药物的使用,有效控制了可避免性听力障碍的发生;积极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开展聋儿康复训练,显著改善了听力障碍的早期干预及康复服务状况;设立全国爱耳日,宣传普及听力障碍预防及康复知识,明显增强了公众的爱耳护耳意识;2007年,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发起召开"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大会",推动了听力障碍预防和康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由于听力障碍人数众多,造成听力障碍的因素复杂,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具体表现为:遗传性聋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滥用耳毒性药物现象仍然存在,环境噪声致聋呈逐年上升趋势;新生儿听力筛查尚未大规模普及;儿童及成人的助听器配戴率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城乡发展不平衡,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服务网络尚不完善,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性聋数量迅速增加,给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为保障广大听力障碍者的健康权益,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与康复相结合;以社区为基础、以儿童为重点,纳入大局,整合资源,全面加强听力卫生保健与听力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听力卫生保健和康复"的目标。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
 
(一)初级听力卫生保健服务(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80%;
 
(二)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覆盖率(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达80%;
 
(三)药物、感染、噪声性聋发生比例以2006年为基数降低10%;
 
(四)已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在2005年基础上提高30%;
 
(五)新生听力障碍儿童助听器配戴(含人工耳蜗植入)率达90%;

(六)听力障碍人群中听力保健与康复知识的知晓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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