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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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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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七)加强残疾人教育。切实将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全县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残疾学生的补助标准并免除住宿费和伙食费。大力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完善助学金制度,帮助贫困残疾高中生、大学生完成学业。在高中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学校要实行减免学费和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将接受特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须缴纳的各类费用纳入补贴范围(含学杂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确保残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或辍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向持有中国手语毕业证书的在职残疾人工作者及教师按月发放特殊教育津贴,津贴额度为其本人基本工资的15%,所需资金从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
 (八)促进残疾人就业。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总体规划,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在享受相关普惠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特殊的优惠政策,将残疾人就业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以上,年龄控制在45周岁以下,通过先培训、后就业的方式实现就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要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条例》,履行法律义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就业比例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严格落实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办法,建立以县为基础的扶助残疾人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所缴纳的保障金纳入当年部门预算。积极指导用人单位开发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鼓励和扶持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多渠道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政策,对于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严格落实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扶持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致富增收的能力。开展盲人按摩培训、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引导和支持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全面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激励广大残疾人钻研技能、岗位成才。残疾人技能培训、鉴定费用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伙食费和住宿费由县残联承担。各级各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编制部门要积极解决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问题。
 (九)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进残疾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紧紧依托社会各种资源,大力开展各类残疾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潜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相关服务,方便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在县图书馆设立盲文图书室。每三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艺术汇演,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培养特殊艺术人才。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运动会,培养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训练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成立县残疾人体育协会和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人才库。
  五、改善残疾人服务工作
 (十)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要改善条件,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扩大受益面,提高服务水平。
 (十一)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项目审批部门要将无障碍建设纳入项目审批范围。县、乡财政要适当安排资金支持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必须建设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城区公共交通要逐渐配置无障碍设备。要多方筹集资金,稳步推进小城镇、农村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建设,逐步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电视台要创办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公共服务场所要提供语言、文字提示和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十二)发展残疾人服务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为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康复、医疗卫生、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开展残疾人居家服务,逐步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补贴制度。积极培育专门面向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十三)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活动和“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一帮一送温暖”等扶残助残活动,努力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宣传、新闻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开展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的评选。挖掘、树立优秀残疾人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人道主义进校园”活动,将人道主义思想纳入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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