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 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北州、海南州残联、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力度,使贫困家庭残疾儿童都能顺利接受学前教育,中国残联和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补贴。为保证项目在我省顺利实施,省残联、省教育厅共同制定了《青海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项目的重要意义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奠基工程,也是最重要的公益事业。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要充分认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残疾人教育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要把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全省残疾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本项目的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符合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必将有力地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带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扶残助学。项目试点地区的残联和教育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用足用好这项得益于残疾人的政策。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与管理
项目试点的州、市、地、县(区)都要成立包括残联、教育部门在内的项目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项目日常工作。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在项目审批、执行、检查等环节上,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安排一定数量的项目工作经费,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资助范围,增加资助人数,残联、教育两部门要加强沟通,从实际出发,严格遵循本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更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积极参与
各地要主动协调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资助标准和申请办法,宣传项目实施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让全社会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贫困残疾儿童的入园问题,使扶残助学深入人心。
四、强化资金管理与监督
各地要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资金审批程序和资金管理制度。助学资金要专款专用、足额拨付、按时到位,不得用于项目工作经费开支,不得与其他项目资金混合使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管理不善,未按计划完成资助任务的项目单位,不再安排下年度中央助学专款。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用途、挤占、挪用的项目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查处。
五、建立并完善项目档案和数据库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收集、积累及存档工作,项目数据由试点地区的州、市、地残联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帐编辑录入,建立数据库,并报省残联教就部,通过互联网方便群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专门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项目试点地区的州、市、地、县(特校)、学前教育机构要把定期与经常性检查结合起来,既要重视工作结果,也要重视项目工作过程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要建立定期分级报告制度,项目试点的州、市、地残联每年要向省残联办公室、教育就业部分别递交项目执行报告。各地上学年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下学年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 青海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