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
一、 背景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关注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扶残助残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特殊艺术得到发展。同时,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不足、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匮乏、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短缺等问题成为残疾人均等享有精神文化生活的瓶颈。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文化事业处于大有作为的黄金发展期。党在重要会议中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战略部署,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指出要实现“自强不息的残疾人精神进一步弘扬,残疾人文化繁荣发展”的目标。残疾人文化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 任务目标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面实施“残疾人文化建设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
三、 主要措施
(一)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将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纳入全省宣传工作大局,依托公共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增强社会公众扶弱助残意识,提升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力。推出系列反映人道主义思想、反映残疾人事业的文章、图书、音像制品和公益广告。
——以“全国助残日”、“国家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志愿助残活动。
——重点宣传一批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事迹,激励自强精神,弘扬奉献意识。
(二) 加强宣传网络建设,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意见》(冀发〔2009〕13号)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组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重视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基层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的关注力度,及时宣传各地在工作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舆论。
——建立省、市、县三级新闻宣传联动网络,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加大残疾人宣传文化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宣传文化工作者专业水平。
——继续办好省、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已有的残疾人专题节目、手语新闻栏目;扶持市、县两级电视台开播“手语栏目”。继续推进影视作品和电视作品加配字幕。继续做好每两年一次的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举办第十届、第十一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
——完善省、市两级新促会的工作职能,按照社团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省、市两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建设。学习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新促会的作用,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服务。
(三) 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
——各类公共文化场所要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场地和内容,要免费或优惠、优先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无障碍服务;农家书屋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工程要安排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扶持残疾人题材的文艺作品的创作;根据活动实际,鼓励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各级各类组织开展的重大文化活动以及有关文化评奖、艺术比赛。
——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借阅服务。
(四)搭建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平台,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在全省800个城乡社区培养一批残疾人文化活动辅导员,实施“文化进社区”基层残疾人群众性文化项目。
——举办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举办第六届、第七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和首届全省残疾人文化艺术节;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交流。
——继续扶持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种类的挖掘和培养工作。
——成立省、市残疾人文学艺术联合会,建立残疾人文学艺术奖励激励机制;扶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和残疾人作者的图书。
四、 检查督导
(一)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具体措施、职责分工和实施步骤。
(二)各市要进行年度检查,保证方案落实。省残工委组织对规划的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
(三)各地要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要求如实填写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