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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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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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实施《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甘肃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整村推进、产业带动、项目扶持、社会帮扶等措施,累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80.2万人,社会帮扶54万人次,实用技术培训11.6万人次,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6万户,使40.1万残疾人脱贫,残疾人家庭收入水平稳步提高,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为推动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我省农村有165.38万残疾人,其中贫困残疾人约120万。由于身体残疾影响、受教育程度偏低、劳动技能缺乏、机会不均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残疾人仍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重、扶持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所占比例较大的特困群体,是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缓解并逐步消除残疾人绝对贫困现象,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国办发〔2012〕1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09〕12号)和《甘肃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办法》(甘发〔2012〕3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总体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
入、提升贫困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突出项目带动,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扭转发展差距拉大趋势,促进其全面发展,与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加强扶贫开发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有效衔接,把落实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作为解决残疾人温饱、稳定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根本途径,把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作为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根本手段,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村残疾人综合素质和生产生活能力作为扶助农村残疾人改善状况的根本目标。
  ——坚持政府负责、部门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承担起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扶贫开发规划,优先安排实施,优先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贫困残疾人倾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和残疾人特点,开展特色扶贫和专项扶助,引导和扶持残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业、零售商业,使残疾人普遍增加收入。对全省纳入全国连片特困片区地方的残疾人要优先落实中央各项扶持政策;其他地区按照省上扶贫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扶贫,加快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将农村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纳入城乡社会建设和管理范畴,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在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制度时,要向农村残疾人倾斜,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要优先给予重点保障。
  ——坚持保障优先、扶持到人。摸清残疾人中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底数,优先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措施,扶持到户到人。
  ——坚持产业带动、基地扶持。以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为依托,发挥龙头企业和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或从事产业发展。
  ——坚持社会参与、结对帮扶。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社会帮扶,丰富帮扶内容,注重帮扶实效,增加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收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坚持技能培训、提升能力。优先对残疾人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技能培训,逐步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加强典型示范,激励农村贫困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增强脱贫致富信心和决心。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农村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建立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稳步实现农村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其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收入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残疾人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二)主要任务。
  ——到2015年,扶持1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为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使其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到2020年,农村贫困残疾人普遍得到有针对性的扶持,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完成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
  ——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稳步提高保障标准;95%以上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残疾人享受政府代缴最低标准参保补贴政策。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专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到2015年,初步建立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框架,机构托养、社区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逐步完善。到2020年,托养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实施中央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和财政资金扶贫等项目,扶持3.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各类扶残助学项目,扶持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学生稳定就学。
  ——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万户助残扶贫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扶持2万名(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
  ——实施白内障复明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康复扶贫项目,使1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恢复或补偿身体功能。
  ——对30万农村残疾人进行1—2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残疾人个体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建200个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巩固180个扶贫基地,扶持1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
  ——农村残疾人文化和体育事业得到发展,残疾人均等享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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