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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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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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

第一章 发展成就与面临的形势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十一五”时期,西藏残疾人事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良好2010年,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0〕10号),从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加强残疾人组织机构建设等方面,为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完成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在全区6个县(区)设置12个监测点,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为区党委、政府制定残疾人政策法规提供了依据;人道主义精神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扶残助残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投资4867万元,完成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新建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拉萨市、山南、林芝、日喀则、昌都等地(市)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自治区和五地(市)残疾人服务设施初具规模,扩大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覆盖面;实现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领导高配,内设处室由2个副处级整合调整为4个正处级,并增加13个人员编制。下属两个事业单位由副县级升格为正县级,增设内设科室和18个事业编制。地级残联除那曲地区外,均已实现单列,配备了6-15名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县级残联中林芝地区7个县残联已实现单列,其他66个县也都有了残联机构,43个县残联与民政局合署办公,23个县残联为民政局管理的副科级机构。少数乡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工作在基层逐步得到开展。全区自上而下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初步形成,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扩大,为残疾人创造了“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
 (三)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取得进展,2200多名城镇残疾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5000多名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214名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3500多名城镇残疾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20000多名农村残疾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启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程,康复覆盖面不断扩大,康复能力得到提高,共有13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规划,随班就读的比率得到提高,新建日喀则边雄盲人培训中心和日喀则地区特殊学校,209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了特殊教育;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逐步开展,3765名残疾人实现就业,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残疾人409人,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宣传文体工作更加活跃,组团参加各类文体赛事,获得优异成绩,残疾人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全面开展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照料6041名残疾人,超额完成任务4066名;积极协调各类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得到重视,公共设施无障碍、居住环境无障碍逐步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有利条件;援藏工作得到落实,同区内外的合作与交流逐步深入,有力推动了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面对新的发展时期和新的历史起点,西藏残疾人事业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存在着一些突出困难。
从国内来看: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对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出重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使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迈进,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专门设立“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一个章节,要求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性保障;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全国残联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西藏工作的指示精神,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援藏工作,不断从资金、技术、人才、物质上予以大力支持,为西藏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从区内来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局势整体和谐稳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0〕10号)和《西藏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00号)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全区地(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逐步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增强了残疾人事业内在发展能力。
但由于多种原因,全区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未得到有效保障,在生产生活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和障碍。为残疾人提供的社会服务还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需求,服务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0〕10号)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残疾人为本,解决事关残疾人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
(二)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增加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投入,重点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三)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和各有关部门参与支持作用,形成全面协调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四)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五)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促进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重点加强为基层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六)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制约和影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制定完善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促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三、奋斗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同全区人民一道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将残疾人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待遇。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专栏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措施予以救助,提高生活救助标准。
——城乡残疾人普遍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提高基本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
 ——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补助范围,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
——建立完善残疾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
 ——康复:初步建立信息化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实施各类康复工程,在50%以上的乡镇和40%以上的社区开展康复服务。城市和农牧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率分别达到80%和70%。30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教育:建立残疾人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大力推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到2015年,全区残疾儿童在校生达到800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数达到200人。
——就业: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使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达到10000人次。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和自谋职业,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8000人。
 ——托养:建立以集中托养机构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机构托养和居家托养服务达到12000人次。
 ——宣传文体: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健身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维权: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无障碍:推进住房、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公园绿地、学校、福利机构等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
 ——组织: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及以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加强康复、教育、就业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大与区内外合作与交流力度,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一)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0〕10号)精神,各地(市)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细则。出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的实施意见。修订《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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