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各市、县(市、区)残联、财政局:
省政府决定,将新增的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已实施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组合成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列入今年的省民生工程实施。同时,中国残联、财政部联合下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残联厅发[2011]25号),制定了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意见》(皖残联[2012]1号)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实施我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民生工程和国家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有关项目,我省制定了涉及七个方面内容的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安徽省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等七个单项实施办法。实施项目的康复机构,应符合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另发)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均采用由中国残联统一印制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任务分配表和工作用表》(另发)。
现将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七个单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安徽省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doc
3、安徽省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doc
7、安徽省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doc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