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残联关于开展2018年招聘残疾人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
2015年、2016年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妥善安置了27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在残联系统工作,使他们在适合自身条件的工作岗位上就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得以更加体面的工作和生活,为加快残疾人和全社会同奔小康生活步伐做出了贡献。在全社会,在残疾人群体中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也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2018年7月,我市事业单位改革,市残联的2个下属事业单位也在改革范围之中,所属13人划归市民政局社会服务中心,为解决人员编制少问题,市残联拟面向社会招聘残疾人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残联系统内与之相关的基层服务型岗位。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阜新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40周岁以下,离校未就业,有劳动能力。2018年前应往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工作认真。
三、工资待遇
享受阜新市公益性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报名须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应提供两个通讯方式,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2.报名要件:
需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残疾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失业证。
上述材料齐备后,携原件及全部要件复印件到市残联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12月20日报名结束。
联系人:李雯新
联系电话:3883885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市区报名人员由市残联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与市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之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安排。
(三)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后合格的人员,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阜新人力资源网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与用工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协议合同期为三年(三年期满退出、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试用期一个月。
阜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13日
来源:阜新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