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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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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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促进残疾人困难群体就业,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拟举办2015年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用人单位参会,为残疾人提供适宜的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自强自立融入社会,同时也为您的单位发展补充、储备优秀的多元化人才!
有关事项敬告如下:
2015年就业援助月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会议时间:2015年3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会议地点:北京市人才开发中心(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
  乘车路线:乘22路、27路、44路、特12路、331路、398路、347路、618路、498路、939路、运通104路公共汽车在新街口豁口站下车,或乘地铁在积水潭站下车,积水潭桥西500米路北北京地铁集团大院内。
  参会办法:请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招聘简章传真至63295853或电子邮件至zjzx@bdpf.org.cn。
  非常感谢您为残疾人就业做出的贡献!
 
联 系 人:田  禾    
联系电话:63295766   (报名单位联系,个人应聘请以正式公告为准)

传    真:63295853      Email:  zjzx@bdpf.org.cn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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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的北京用人单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服务
   1、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每人每年5000-7000元岗位补贴;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超出部分还可按每人每年10000元标准享受超比例安置奖励。
  2、用人单位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可以免交相应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安置一名本市户籍的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按安置2人核算比例。
  3、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实习见习补贴。
  4、为避免聋人由于听力障碍导致在工作中和健全人沟通不畅,消除用工单位在录用安置聋人的顾虑。对安置聋人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可按一定标准提供手语翻译服务。
  5、用人单位免费参加招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政策详情参阅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bdp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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